各位学生:
为了做好2013年春季自学考试学生的学位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授予学位的对象 :
自学考试开考专业2012年12月本科毕业生。
二、授予学位的条件:
1.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,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。
2.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,并符合下列条件:
(1)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,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(英语专业考第二外语);
(2)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、六级考试成绩合格、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(PETS-4)成绩合格;
(3)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、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。 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。
三、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:
1.填写《学位申请与审批表》(见附件)
2.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3.身份证复印件
4.三门学位课程成绩证明(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)
5.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(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无此项)
6.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
四、申请学位的时间: 2013年6月6日前
友情提醒:下载学位申请表格请到资料下载